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2021-09-15 2021-09-15
责任督学主要督导事项

(一)督导学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督导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督导课程开设和教学情况。

(四)督导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督导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了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校园欺凌防治情况。

(七)督导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督导教育装备、体育场地、师资配备等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情况。

(九)督导区域内教育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十)督导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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