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2023-12-15 2023-12-15
说明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对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颁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的通知》(教办语用〔2015〕215号)中“未经公布的测试站(点)不得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规定,高新区不属于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依规定不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相关工作,故无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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