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郑州高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2025年1-8月为我区郑州市第三十七中学和南流小学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5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2025年9-12月为我区合作共建起步区(科学城)区域内中小学(荥阳市广武镇第二初级中学、荥阳市广武镇第二小学、荥阳市广武镇第四小学、荥阳市广武镇第七小学)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5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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