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1〕692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191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参加工作的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工作,帮助新任教师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2021年分配到小学的新任教师。
各单位依据《2020—2021年郑州高新区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学员名单》(见附件)确定参培教师。
二、培训内容、学时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小学教育政策法教育理论;小学教育特点与规律;小学生理、心理发展特点;教育教学活动设计、组织、方法与技能技巧等。通过培训使教师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并为教师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教师打好基础。具体培训内容由培训机构结合我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选择确定。
新任学教师培训学时为12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学时,网上在线学习24学时,校本研修及自主研修实践88学时。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已在到岗前完成。
(二)在线学习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0日。
(三)校本研修实践时间
2021年9月20日—2022年5月31日
四、培训形式
小学新任教师培训以集中培训、网上在线学习、校本研修和自主研修实践相结合。
(一) 集中培训
聘请适当数量的一线名师和区域名校长担任授课教师。
(二)网上在线学习
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结合集中培训内容及学员学习情况制定网上在线学习方案,指导学员进行网上在线学习。
参训学员要在参加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利用网上资源,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需要,查漏补缺。通过网络平台,提出疑问,相互交流、共同分享成果,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校本研修与实践
各有关小学要在教师参加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校本研修工作,以师徒结对的形式帮助新教师快速成长。参训教师要通过自修反思、课题研究、案例分析、观摩教学、互动交流、同伴互助等多种形式开展校本研修工作,要通过校本研修把培训成果应用到教学实际中去,解决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汇报展示
各学校组织参训人员进行汇报课展示交流,待培训结束后,由学校统一上交展示交流材料。
五、学时登记、培训报名
新任教师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部分,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191号)要求,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依托河南省教师教育网(网址:www.hateacher.cn)中“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端)”(以下简称“系统”)设计培训项目。参训教师由所在单位通过“系统”进行报名(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需先将新教师信息添加至此系统中),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0月19日。教师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并考核合格,由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将教师完成学时输入“系统”。
六、培训经费
小学新任教师培训经费由社会事业局承担。
七、结业与办证
新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培训不少于120学时,考核合格由郑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颁发《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凭培训合格证书参加相应周期的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并进行教师资格证注册。
八、职责分工
郑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安排全区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对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负责培训的结业、审核、发证工作。
区属各小学组织本单位新任教师参加学习,并指导新教师做好校本研修活动。
九、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小学新任教师培训工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教师报名。小学新任教师培训纳入各学校教师教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2.不允许出现教师报名但未参加培训的情况,如果出现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并且该教师后续五年内不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5.新建校请安排一位教师作为师训专干,建立学校账号后进行报名。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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