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中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评选2023—2024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1、各学校按照德、智、体三方面条件评选;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
2、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评选结果直接报教育文化体育部教学管理科审批。
3、毕业班和非毕业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评选比例
1、区级、市级评选按照附件1分配名额上报。
2、报送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3、报送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学校于4月23日下班前完成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上报工作,并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所在年级、班级必须与学籍信息一致,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稿和电子稿上的所有信息必须一致)上报教育文化体育部教学管理科。纸质版交教育文化体育部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必须为word格式,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夹并备注好学校上报,逾期按弃权处理。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高新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配表
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度高新区三好学生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度高新区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审批表
5、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2024年4月18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