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流程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基一〔2014〕310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
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
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限,经学校审核,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继续休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复学流程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基一〔2014〕310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转入学生流程
第一: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学校咨询,有没有学位接收。第二:如果学校能够接收,学校需向招生办提出申请。第三:招生办批复后,学校通知家长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已是大班额的班级不得接收转学生。